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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逐步实施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2009-12-24 10:08:38 

  “我们有大学生助学贷款,有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学生因贫困辍学的问题却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高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关键阶段,应得到更多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湖大博导伍中信在此次全国两会上准备递交“关于加强对高中贫困生扶助,逐步实施十二年制义务教育”的提案。

  一些贫困学生无法进入高中学习

  由于义务教育只到初中阶段,继续学习的费用国家就再不管了,导致一些贫困家庭的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初中毕业后无法进入高中学习(相对于九年义务教育来说,高中收费很高,各地标准不一)。伍中信直言不讳:小小年纪就踏入社会,打工没人要,种田没力气,又没有一技之长谋生,整天到处晃荡,游手好闲。这既给单个家庭增加了压力,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

  推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有四大理由

  伍中信认为,应尽快在总结深圳、珠海、浙江等地十二年义务教育的经验基础上,从制度上加大对高中贫困生扶助的力度,在全国逐步推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制度。理由有四:一是我国已具备推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的经济实力。2007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经济总量排名全球第四,我们已经有足够的财力来推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二是我国已在深圳、珠海、浙江等地进行了十二年制义务教育的试点,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三是可以通过法律保障高中阶段的教育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孩子都可以享受到,这就相对消除了教育不公的问题;四是可以整体提高我国中青年劳动者素质。现代经济科技的发展,对劳动者文化素质的要求,起码得具有高中文化程度。

  建议加大对高中教育的投入

  伍中信建议:教育部及有关部委对实施十二年制义务教育问题要予以高度关注,并组织专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在已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国推广,争取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要变成人人享用得起的“免费午餐”,经费保障是关键。我国要借鉴世界各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的有效模式,加大对义务教育尤其是高中教育的投入,并探索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制度和监督制度。如,可探索由中央财政出资负担部分或全部贫困落后地区高中阶段义务教育经费。

  重点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权

  伍中信特别提到,推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应重点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权。农民工群体是社会弱势群体,我们必须保障农民工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议修改义务教育学生的入学条件,义务教育受教育者可以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监护人经常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当地政府及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建议将落实义务教育政策的成绩作为考核当地官员政绩的重要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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