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角度看“班主任的批评权”
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对班主任的权益和责任等作出明确界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班主任的批评权”这个新概念引起社会各方热议。
有网友提出,批评本来就是老师教育学生的常用手段之一,何必由教育主管部门“赋权”?有的则认为,鼓励恢复班主任在教学活动中一些适当的教育手段,确有必要。因为时下确实有一些老师“不敢”批评孩子。各方不同意见,归结起来就在于对“班主任的批评权”该如何理解。
不可否认,眼下人们对老师与学生关系上的一些诟病,反映了学校在教育学生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有班主任不敢批评学生的,也有不愿意、不善于批评的,一些学校师生关系紧张、或者关系不正常(比如老师收受学生礼物)的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理解“班主任的批评权”,不能离开目下学校教育的总体状态。
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批评的目的是什么?就是立德树人,这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批评是孩子成长必需的营养。孩子都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教师要细心发现孩子的问题,并适当地批评指正,不仅引导孩子改正错误,而且让其知道是非对错的标准。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重要论述,为德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是行使“班主任批评权”的根本目的。学校应切实把增强德育教育作为“班主任的批评权”的主线。
现在有些教师对学生批评后,受到“反弹”,甚至被反感,达不到批评效果。这中间有没有批评者自身的原因呢?答案是肯定的。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道德情操、处世方式、行为准则、治学态度等,对学生教育至关重要。教师要以优良的品质塑造学生、以高尚的情操熏陶学生、以优秀的业务影响学生。如果教师对学生要求的是一套,自己做的又是另一套,谁还会接受你的批评?围绕行使“班主任批评权”,学校应通过加强师德教育促进良好师德师风的形成;广大教师也应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淡泊名利、志存高远,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以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和有效工作赢得广大学生和全社会的尊重。
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不是不要讲究批评方式。批评教育要以每一个学生为本。教师要正视学生的错误,更要讲究批评的艺术。教师批评学生前,首先要避免冲动,要冷静下来进行客观批评。同时,教师批评学生之前要进行调查,一些问题内情复杂,批评不能偏听偏信失之草率。事实上,学生们最欢迎的批评,是有智慧的、善意的、鼓励性的。比如,有的批评可以当众进行,有的批评则课后个别进行,以保护学生自尊。教师批评时态度真诚、和蔼,往往更有效。
教师并非圣人,批评也难以百分之百正确;即使批评中没有什么不妥,也要有接受“反批评”的胸襟,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被批评者有说话的机会,听得进“反批评”的意见,提倡互动式批评,从而为学生创造宽松、健康的环境,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生活激情,使他们感受成长的快乐和人生的幸福,达到批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