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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推优生”招生方案

2009-03-31 17:27:36匿名

  一、招生要求: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在所毕业学校名列前茅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在科技类、学科类竞赛活动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区级一等奖者。

  2、初中阶段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推优生”志愿填报。

  2、5月16日至19日学校审核“推优生”材料,并于5月17日上午8:30进行面试。面试时请带好市、区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证书,参加各项竞赛的获奖证书,科技创造发明的获奖证书或专利证明等相关材料。

  3、在以卢湾高级中学为“推优生”志愿的学生中根据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4、如果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则在第二志愿填报卢湾高级中学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仍未完成计划数,则在愿意调剂学生中择优录取。

  5、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批准,学业考试后,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卢湾区斜土路885号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电话:(021)63057744×141,63056336

  学校网址:http://www.lwgj.lwedu.sh.cn

  电子信箱:lwgj@lwedu.sh.cn

  交  通:公交43、17、205、36、89、96、146、780、781、786、733、932、41、820路,隧道一线、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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