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28号)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
往年已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隐瞒往年被录取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二、招生区域和招生计划
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它区市由各区市教体局分别组织。
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外,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四区招生,其它区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2018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四区以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四区考生。
2018年局属及四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4,四区以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辖区教体局公布。
三、招生类别及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类别主要包括:普通班招生(含民办)、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特色班招生(含民办)、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含民办)、艺术班招生(含民办)、航空班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班招生(含民办)、特殊教育招生等招生类型。
(一)普通班招生
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录取。
(二)自主招生
2018年,自主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前进行,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填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
(三)指标生招生
1.四区的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指标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4月17日(周二)前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逐级上报市招考办,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四区的指标生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历史地理等级组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
3.四区被下列特色班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青岛一中"交运班""海尔班"、青岛九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青岛实验高中"新人文班"、青岛十七中"卓越班"、青岛十九中"科技班"、青岛三十九中"海洋班"、青岛五十八中"大学先修班"、崂山一中"科技班""国学班"、崂山二中"金融班"。
(四)特色班招生
1. 面向四区招生的下列特色班,考生如报考特色班志愿未被录取,该志愿等同于所报考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该校普通班录取。该类别特色班包括:
青岛一中"交运班""海尔班"、青岛三中"信息化班"、青岛九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青岛实验高中"新人文班"、青岛十七中"卓越班"、青岛十九中"科技班"、青岛三十九中"海洋班"、青岛五十八中"大学先修班"、崂山一中"科技班""国学班"、崂山二中"金融班"。
上述特色班分别单独录取。
2.其他面向四区招生的特色班
(1) 青岛十六中"书法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
(2) 综合高中实验班和综合育人班招生。青岛艺校面向四区招收4个"综合高中实验班"(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青岛六十六中、青岛商务学校、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面向四区各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崂山一中面向崂山区初中学校毕业生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
(3) 民办学校的特色班(详见附件4)。
(五)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
1.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关于公布2018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8〕27号)。
2.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负责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获得多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从中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作为第一志愿报考。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
(六)艺术班招生
四区普通高中学校艺术班(含民办高中相应的特色班)招生时,不同学校艺术班可以相互兼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
(七)航空班招生
胶州四中面向全市招收1个"航空班",单独录取。网上志愿填报时,考生须填报"胶州四中航空班、跨区招生的中外合作班志愿表"(以下简称"跨区志愿表")。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由胶州市教体局负责。
胶州四中航空班在各区市普通高中录取中提前录取。
参加山东省实验中学等学校航空实验班体检合格而未被录取的青岛市考生,可于6月20日前到胶州四中办理航空班报考手续。该类考生报名后免体检,与其他报考航空班的考生一同录取。
(八)中外合作办学班招生
从2018年开始,青岛六中中意班、青岛九中中美班和中加班、青岛十六中中澳班、青岛十九中中美班、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美班面向七区(包含红岛经济区,下同)招生。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美班招生由西海岸新区教体局负责,其他中外合作办学班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网上志愿填报时,跨区报考的考生须填报"跨区志愿表"。
局属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班跨招生区域招生,与四区中外合作办学班考生同时录取,录取分数线按四区统一标准执行。
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美班跨招生区域招生,与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美班考生同时录取,录取分数线按西海岸新区统一标准执行。
跨招生区域报考局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班、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外合作办学班与考生所在辖区普通高中同时录取的,由中外合作办学班学校负责联系确认、录取(考生及家长须提供书面确认材料)。
(九)特殊教育招生
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录取结果须上报市招考办。
(十)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青岛市范围内跨区市招生实行备案制,民办学校依据所在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录取线录取新生。新生录取名单经所属招生部门批准后,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名单到生源地招生部门备案。
2.没有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已经被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改录民办普通高中。
3.四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分别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班级(含各类特色班、中外合作办学班、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民办学校招生实行总量控制,招生计划统筹使用。每所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面向四区计划和四区以外计划。在不突破民办学校面向四区招生总量的前提下,允许招生情况较好的民办学校适度增加四区招生计划,最多不超过计划数50人。
4.四区民办高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的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专业测试的报名、确认、测试及公示,公示的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合格名单于5月16日前报市招考办。四区以外考生报考四区民办高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须符合市局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相关文件的报考条件规定,按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规定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测试报名及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