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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岛市北区转学通知

2018-05-21 17:41:18紫小涵

  一、转学年级要求

  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受理新学期进入二、三、四、五、六、八、九年级的学生转学申请。

  二、学生转学条件和所需材料

  请先到原就读学校打印学籍表,在山东省外就读的学生,还需要提供全国学籍号。

  符合以下条件者,具备转学资格。

  (一)在市内三区已入学的学生

  1.转学条件:因户口迁移和房产变更,现居住地距离现就读学校超过四公里或公交车八站,可以提出转学申请。

  2.证明材料: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户主和房产所有人应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中的一人,房户一致且在此居住。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二)在市内三区以外入学的学生

  1.市北区户籍学生

  须同时提交以下证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户主和房产所有人应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中的一人,房户一致且在此居住。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2.非市北区户籍学生

  须同时提交以下证件:学生父母任一方的关于工作、居住的证件和居住证,地点须在市北区,三种证件缺一不可。证件(除房产证)到2018年8月31日为止,必须连续满一年以上。

  (1)在有效期内的劳务合同(包括人社局提供的正规文本、经人社局验印的就业登记花名册和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和缴税证明);

  (2)在有效期内的租住(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或购买的房产证明,房屋用途须为住宅;

  (3)在有效期内且与居住地同址的居住证。

  市北区中小学招生咨询服务站将继续为大家服务!

  咨询时间:

  5月3日——7月6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66751001

  咨询服务站地址:

  市北区洮南路93号(洮南路与和兴路交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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