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教育局关于“3+4政策”解读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中等职业学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试点的学生及家长中引起了极大关注。
为此,我们对家长们关注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整理说明;同时,针对“3+4”学习的学生如何进行转段测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够实现转段等学生和家长集中反映的问题,我们邀请了职业教育界部分权威人士和专家,听听他们对“3+4”试点工作的理解。
1.关于“3+4”的试点内容
“3+4”试点工作是指选拔部分初中优秀毕业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考核测试进入对应的本科高校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参与试点的本科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统筹建立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3+4”试点工作实现了中职与应用型本科的贯通,拓宽了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成长的通道,给职业学校学生以技术技能、学业晋升的路径、发展的希望和公平的机会,这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上下贯通”的重大突破,对于破解复合型人才培养难题有着深远的意义。
2.关于“3+4”转段测试的问题
2013年12月,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以下简《意见》),明确提出,对“3+4”转段测试工作应当坚持过程考核与综合测试相结合的原则,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学生要进行过程考核;经过过程考核认定合格的学生,在三年中职学习结束后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前,必须对过程考核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试,经综合测试合格的学生方可转入本科段学习。《意见》明确了参加综合测试的中职学生需参加当年我省春季高考报名,综合测试的内容以确定的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重点对学生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进行考核,且具体测试科目和办法另行制定。
《实施方案》是对《意见》的进一步细化,进一步明确了转段学生进行综合测试的科目、考试方式和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内容,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怎么录等问题,明确了转段学生资格确认、报名、综合测试、招生计划、录取、本科毕业证书和本科阶段待遇等具体问题。
3.关于“3+4”试点学生参加春季高考的问题
《实施方案》明确了过程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参加综合测试,需参加中职培养段结束当年的春季高考报名和考试,春季高考单设“转段”类别,即单设“3+4”序列,明确了转段测试学生与普通的春季高考考生在成绩统计、排序和招生录取方面是分别进行的。因此,家长和学生们不需要担心转段时,与参加春季高考其他学生一起竞争本科计划的问题。
组织“3+4”试点学生参加春季高考,一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组织“3+4”学生参加高考是取得本科学籍的必由之路。二是参加春季高考是教育部关于强化统一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学厅〔2015〕6号)指出,要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强化统一考试和招生录取管理,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三是春季高考全省统一组织,题目的科学性、组织的严肃性和结果的公正性更能得到保证,是比较理想的考试载体。
4.关于“3+4”转段本科计划纳入本科高校年度总招生、实行动态管理的问题
首先,《实施方案》明确了省教育厅将以转段人数和综合测试结果为依据,结合全省当年度本科计划总量情况,向对应的本科高校下达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对综合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在计划内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这样规定,是为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避免出现计划落空而浪费计划等情况,不存在人为增加考核难度,故意降低“3+4”通过率的问题。可以说,只要广大“3+4”的学生按照“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方案的要求,努力学习、认真准备,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一般会顺利转段到本科院校就读。
其次,省教育厅每年设定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能有效避免各地出台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本科高校对试点学生达到合格标准,在省下达的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内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最后,开展“3+4”转段测试是为了避免出现升入“3+4”的学生丧失学习动力,将来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拿不到本科毕业证的必要措施。这与广大家长希望在“3+4”学习过程中,让广大试点学生多学习文化基础知识、提高自身文化修养是完全一致的。
5.关于《实施方案》是否适用于已经开展试点的三个年级的学生问题
从2013年试点开始,省教育厅关于“3+4”试点文件一直明确要通过综合测试,达到合格标准才能升入本院高校。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为便于转段考试和录取等工作更易操作,省教育厅出台了《实施方案》,它是对2013年《意见》的细化和完善,两个文件在政策方向和表述上是一致的,适用于所有转段学生。
6.关于“3+4”试点学生毕业待遇的问题
《实施意见》中对于将来“3+4”试点学生毕业待遇进行了明确规定。关于毕业证书,《实施意见》提出,经综合测试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职业院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对中职学校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关于本科阶段待遇,《实施意见》提出,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学籍,接受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的对口贯通培养,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不得转学、转专业,除此之外,享受统一高考录取本科学生的相同待遇。
7.关于“3+4”试点项目师资配备的问题
根据我市“3+4”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各试点学校从试点之初,就高度重视“3+4”的文化基础课教师配备相关问题,目前执教“3+4”的教师一是从原来有普通高中教学经历的教师和近年来进入职业学校任教的教师中择优安排。二是从普通高中现有的一线教师中借调。这部分教师完全能够胜任“3+4”各门文化基础课的教育教学工作。
今后,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3+4”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继续采取每学期教学质量监测、学生成绩跟踪分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高“3+4”试点工作教育教学水平。
8.关于“3+4”文化基础课所占比例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3+4”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目前,各“3+4”学校已经制定完成了人才培养方案并报省教育厅批准。为使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目标、知识结构更加适应现代社会需求,更加注重对能力的支撑,各学校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不单纯以掌握传统的学科知识体系和提升学术发展能力为标准,而是更加注重对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更加注重对人文素质、价值取向、自学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等培养。
目前,我市各学校在安排“3+4”总课程时,一般都是按照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4:6至5:5的比例安排。文化基础课的课时超出了省教育厅规定课时总量。据统计,我市2013级、2014级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的3门基础课周课时总量在1215节之间。为解决文化基础课时不足的问题,各职业学校普遍采取增加周课时量、延长教学时间等办法来解决。
9.关于首批“3+4”试点学生顺利实现转段测试的问题
2016年,我市首批“3+4”学生将参加转段测试,市教育局和各学校已采取定期召开“3+4”试点项目教学专题会议、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办法》适当调整课时安排、配备优秀教师任教、安排专人加强指导和检测等措施,确保学生顺利实现转段。对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测试,中职学校在本科高校的引领下,将进一步统一测试标准,把标准融入日常教学中。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工作是我市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试点项目。市教育局将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3+4”试点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解决“3+4”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各项“3+4”试点任务,真正为学生的成长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