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青岛中考中招工作安排(2)
二、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4年全区初中毕业生1998人。区内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880人(含指标生、特长生、实验班学生),其中崂山一中500人;崂山二中380人(不含新疆班)。区内民办高中招收150人,青岛二中继续面向崂山区计划招收50人。
(二)区内普通高中招生
1.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崂山区学籍(含借读学籍)或崂山区户籍,基础性发展目标、会考科目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外地回崂考生和往届生报考崂山区普通高中有关规定见附件2。
2.报名程序
具有崂山区学籍(含借读学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外地回崂考生务于5月4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县(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会考成绩(附件3加盖就读学校和所在教体局公章)、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到户籍所在地所属学区范围初中学校报名。
3.志愿填报
报考青岛二中的考生填写A报名表。报考区内普通高中的考生填写B报名表。每类报名表可填写2 个志愿(含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志愿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填写“服从调剂”且达到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若未被所填报的公办普通高中 录取,由区教体局调剂录取。
4.考试及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须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考试,否则不予录取。已经被“3+4”本科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三)关于报考青岛二中
1.报名条件
具有崂山区学籍(含借读学籍)或崂山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到C级(含C级)以上,且生物、地理、信息技术会考科目达到2B1C以上,可报考青岛二中。
2.报名程序
具有崂山区学籍(含借读学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外地回崂考生于5月4日(星期日)至5月5日(星期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县(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会考成绩(附件3 A4纸打印,加盖就读学校和所在教育局公章)、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到户籍所在地所属学区范围初中学校报名。
3.考试及录取
青岛二中计划招收崂山区考生50人。学校组织报名,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区教体局择优录取50名学生,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区教体局公布录取结果。
(四)继续实施多元化招生办法
1.指标生推荐和录取
将崂山一中、崂山二中计划内招生人数的65%,按照在籍初中毕业生数及素质教育综合评估结果均衡分配给全区所有初中学校(附件4),从在注册学籍初中 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以学籍管理系统录入时间为准)的应届毕业生中推荐,各 初中学校根据学生三年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择优评选推荐。评选推荐办法、评选推荐学生名单以及学生相关标志性成果等须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3天。
指标生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区内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30分以内(含30分)予以录取。
2.实验班招生和录取
崂山一中招收国学实验班和科技创新实验班各1个班,每班40人。崂山二中招收海洋教育实验班和科技创新实验班各1个班,每班40人。报考区内普通高中 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报考一所志愿学校的实验班。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编班。未被实验班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班的录取。实验班招生简章 由普通高中学校向社会公布,报区教体局备案。
3.特长生招生
根据青岛市2014年特长生招生政策规定,各普通高中普通班每班可招收3名艺体特长生(具体招收数额见各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艺体特长生招 生简章由各普通高中制定,在规定时间内报教体局审核后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一所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报名、测试,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1:1.5的比 例公布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艺术特长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招录取分数90%以上,体育特长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招录取分数线60%以 上,根据报考志愿,依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特长生招生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名条件,严密组织考试,确保条件公开、程序 规范、结果透明。要高度重视特长生的培养,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其艺体特长。
4.从2014年开始,全区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5.从2015年开始,全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只保留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优待项目,取消青岛市三好学生、青岛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
6.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招生
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继续面向全市招生。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而符合上述两 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可咨询两所学校。各初中学校、崂山区特殊教育学校要组织好这部分学生的报名工作。
6.青岛十七中“福彩致明奖学金班”招生
继续按原市教委《关于做好2001年青岛第十七中学致明奖学基金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01〕114号)要求执行。今年分配我区1个 名额,被推荐学生应是品学兼优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均要达到A等。初中学校可以各推荐1名符合条件者,区教体局从中择 优推荐。
(五)经费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