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十九中2014年直升高中及指标生的实施方案
青岛三十九中2014年推荐优秀毕业生直升高中及指标生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创新人才的培养,探讨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和优秀学生的培养模式,制定2014年青岛三十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高中和指标生的实施方案。为了做好优秀生的推荐工作,学校严格按照推荐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阳光操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成立推荐工作委员会,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方案,接受学生、家长、教师的全程监督,为高中学校输送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一、推荐细则。
在我校推荐、评选直升生和指标生,需从在我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我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学生中推荐。
1、推荐必备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为A等。
2)会考成绩:直升生的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不低于2A1C,指标生不低于2B1C。
3)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必须有1份研究性学习报告和充实的社会实践记录。
2、学业成绩:2011—2012第二学期期末成绩占学业成绩的30%;2012—2013第二学期期末成绩占学业成绩的30%。2013—2014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占学业成绩的40%。
3、成果获奖: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活动中取得的获奖成果,依据获奖等级依次加5、2分(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值)。
4、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加5分。
5、干部经历:初中阶段担任学生会正副主席、学生校长助理、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一学年加5分。担任学生会副部长、副班长、班委、团支部委员满一学年加3分。(以上职务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值)。以上各项获奖加分,必须有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二、推荐程序。
1、组织学生自主提交报考一所优质高中的书面申请。
2、评委会严格按照推荐细则,按照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3、学校将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名单分别报市教育局和优质高中学校。
三、保障机制
㈠组织保障学校成立推荐直升生、指标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组长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㈡制度保障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推荐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示。
㈢监督机制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的申诉,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㈣公示形式推荐方案和推荐学生名单将通过校园公示栏张贴等形式予以公示。
㈤咨询服务咨询电话:82753987;咨询时间:14:00—17:00(周一—周五)。
举报电话:82753906、82753905
四、本方案由青岛三十九中推荐直升生、指标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查看原帖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