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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大附中推荐青岛二中指标生直升生实施方案

2014-03-12 17:53:18芸清

    参考《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13年青岛一中等4所学校录取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能将一批学业水平、综合素质优秀的毕业生输送到高一级学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推荐原则,经办公会研究并征求家长代表意见,特制定此推荐方案。
   
    一、推选名额:

    根据市南教育局文件而定。
   
    二、推荐原则
   
    1、基本条件:
   
    1)在我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学生中推荐。
   
    2)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优秀;
   
    3)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4)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成绩不低于2A1C;
   
    5)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
   
    6)初中阶段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综合加分+面试成绩)突出。
   
    2、学业成绩:将初中阶段主要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进行折算,为最后的学业成绩。
   
    具体如下表:
     

时限 初一上期末 初一下期末 初二上期末 初二下期末 初三上期中 初三上期末 初三下
比例(%) 5 5 10 10 30 30 10

    3、综合加分:
   
    (1)、综合表现:
   
    A、初中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之一的加10分;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之一的加7分;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之一的加3分。(此项不累计,取最高分值加分,满分为10分。)
   
    B、现任学校学生会主席加10分;副主席、秘书长加8分;校长助理加7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部长以上职务(含副职)加5分;担任班长或团支书(含副职)一年以上加5分;班委委员加2分。
   
    C、中国少年科学院十佳小院士加10分、小院士加5分、预备小院士加3分、小研究员加1分;学校少年科学院院士加1分(小院士论文不另加分),大型学生活动的策划设计者及组织者加1分,(此项不累积加分,取最高分值,满分10分)
   
    注:以上A、B、C三项可累计加分,综合表现满分30分。
   
    (2)、竞赛加分:
   
    A、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科技、信息技术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头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竞赛、无线电测向比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山东赛区竞赛,全国、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青岛市中小学信息技术竞赛)的个人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省特等奖加10分,获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5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3分、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加2分、市级三等奖加1分。在团体比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省特等奖的个人加5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3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2分,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加1分。(同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同类别比赛可累计加分)
   
    B、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级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省特等奖分别加10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5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3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加2分,市级三等奖加1分。(同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同类别比赛可累计加分)
   
    C、在初中阶段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读书、作文比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加10分,全国二等奖或省一等奖加5分,全国三等奖或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加3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加2分,市三等奖加1分。(此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
   
    D、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但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比赛取得的成果及荣誉。国家一等奖加3分,国家二等奖、省一等奖加2分,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加1分(此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
   
    (3)、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学校请专家对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报告的综合评价,按优、良、一般三个等次依次加5分、3分、1分。其他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加5分、3分、1分(只加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
   
    (4)、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分别加5分、3分、2分。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市区级以上大型活动中获奖或者表现突出加3——2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大项活动中获奖或者表现突出加2—1分;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做出突出贡献者加10—5分(此项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只加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
   
    (5)、面试成绩加分:由推荐直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面试评审小组,对报名直升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搜集和处理能力、应变能力。面试分为三部分:A、演讲;B、辩论;C、综合能力测试。每一部分由家长委员会代表全程参与、监督,按成绩分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1分(面试成绩为A、B、C三项累计得分)。
   
    备注:在拟定推荐或直升名单前若各项竞赛结果未出,经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加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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