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大附中推荐青岛一中指标生直升生实施方案(2)
(2)、竞赛加分:
A、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科技、信息技术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头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竞赛、无线电测向比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山东赛区竞赛,全国、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青岛市中小学信息技术竞赛)的个人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省特等奖加10分,获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5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3分、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加2分、市级三等奖加1分。在团体比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省特等奖的个人加5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3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2分,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加1分。(同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同类别比赛可累计加分)
B、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级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省特等奖分别加10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5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3分,省级二等奖、市级二等奖加2分、市级三等奖加1分。(同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同类别比赛可累计加分)
C、在初中阶段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读书、作文比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加10分、全国二等奖或省一等奖加5分、全国三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加2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加1分。(此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
D、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但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比赛取得的成果及荣誉。国家一等奖加3分,国家二等奖、省一等奖加2分,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加1分(此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
(3)、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以及其他能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加5分、3分、2分(只加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
(4)、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市区级以上大型活动中获奖或者表现突出加3——2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大项活动中获奖或者表现突出加2—1分;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做出突出贡献者加10—5分(此项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只加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
备注:在拟定推荐或直升名单前若各项竞赛结果未出,经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加分方案。
三、推选程序:
1、校内公示推选方案
2、凡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同学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出具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文件证明作为加分依据,如有虚假材料则取消其推选资格。学生只能报同一所学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不准兼报其它学校。被推荐而未被录取的直升生和被推荐的指标生,统招报名第一志愿仍需报考被推荐志愿高中学校。
3、学校根据上报名单结合推选条件进行资格审定,按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推选名单。
4、校内公示三天拟推选名单及材料,对拟推荐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直升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直升工作领导小组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5、正式确定推选名单并报送区教育局审核。[查看原帖参与讨论]
四、日程安排
根据市区教育局推荐青岛一中指标生、直升生日程安排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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