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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考政策解读之初中学校的直升生、指标生评选办法

2013-03-20 15:45:57佚名

  
  市教育局按8所普通高中普通班计划内招生人数,分别计算出局属初中学校和各区应推荐到8所普通高中指标生(含4所学校直升生推荐名额)的总人数,各区教育(体)局再根据各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指标生、直升生推荐名额,各个中学再根据自己学校的情况去制定直升生和指标生的名额。


  初中学校评选推荐指标生和直升生,从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学生的三年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择优评选推荐。初中学校要将评选推荐办法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查,评选推荐名单要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初中学校评选推荐办法、推荐学生名单以及学生相关标志性成果等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三天。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吸收家长代表参与评选过程,接受家长的监督。获得直升生资格的学生应参加相应普通高中学校的直升测试。未被直升录取的学生,第一志愿须报考同一普通高中学校,享受指标生待遇。指标生第一志愿须填报与其指标生资格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


  各校选拔直升生和指标生的侧重标准各有不同,但基本遵循“学生三年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相关标志性成果”的模式进行择优评选。据了解获得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基本只有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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