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中2011年音乐类、美术类特长招生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
2013-03-18 18:17:22佚名
专业类别 |
考试科目一 |
考试科目二 |
加试 |
分值 |
器乐(民乐、西洋乐) |
试奏、节奏、模唱 |
乐曲一首 |
声乐、舞蹈、表演朗诵 |
科目一15% 科目二70% 加试15% |
声乐(民族、美声、通俗) |
试唱、节奏模唱 |
声乐曲一首 |
器乐、舞蹈、表演朗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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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基本功 |
成品舞(自选舞蹈或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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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朗诵 |
科目一25% 科目二60% 加试15% |
表演 |
小品、台词 |
即兴表演、声乐、舞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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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60% 科目二40% |
美术 |
素描 |
速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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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80% 速写20% |
备注:
1、舞蹈的专业测试要求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跳、转、翻等技巧]。
2、声乐专业的考生,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备伴奏带(伴奏带或CD)。
3、器乐的专业测试要求从管弦乐、民族乐器、键盘乐中任选一种乐器测试,测试时要演奏自选乐曲一首或片段,时间不超过3分钟,同时还要测试线谱视奏(民乐可用简谱)。
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请自备。
4、美术测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其他画具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