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十七中2012年差额生录取办法
2013-03-14 17:28:47佚名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2012年普通高中差额录取招生操作说明》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青岛十七中2012级差额录取办法。
一、操作程序
按招生计划的1:1.05比例投档。对因故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成绩不理想,但平时成绩优秀、表现突出且第一、二志愿达到我校差额投档线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程序审核,经研究后破格录取:
1.学校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入围考生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整理。
2.学校对整理后的入围考生材料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录取。
3.学校对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核准后进行公示。
二、差额录取办法
1.总分达差额录取线的,会考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1)会考等级为A多者列前;
(2)会考等级A相同者B级多者列前;
2. 会考等级相同者,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相加,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有关要求
我校对以下情况不予录取:考生档案内容笼统、简单、不具体、不详实;证明考生初中三年表现的有关材料不具体,标志性成果质量不高;提供虚假材料等。
注:7月5日下午学校工作小组对入围考生资料审查和集体研究,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7月5下午17:00学校将最终研究意见报教育局基教处,核准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