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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青岛中专高职招生办法公布 五类考生享加分待遇

2009-05-19 10:03:44佚名

  2009年全市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考试开始报名,时间截至24日,本次报名全市设立了12个点。昨天青岛市招办工作人员表示,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不能兼报,中考落榜生可以参加补录。

  考生须有我市常住户籍

  市招办表示,本次报名条件:考生须具有我市正式常住户籍。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升学考试并且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方具录取资格。第一次录取时,报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普通中专的考生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中专)。第一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中考第二次录取的有关规定,参加其他类别中考招生的第二次录取。

  报名地点:1、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无分县区招生计划的院校,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集体组织,到初中学校所在区、市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2、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有分县区招生计划的院校,则必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区、市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市内四区户口考生可在市内四区学校所在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3、往届生和外地回青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到户口所在区、市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带齐证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外地学籍考生须持《2009年外地回青岛参加初中学业考试考生学籍(成绩)证明》)报考。

  往届生持初中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户口簿、街道或居委会介绍信报考,介绍信须写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是否同意报考等内容。

  报名时,市内四区初中学校,应将报考普通中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业考试报名单》交给区招考办。

  录取时计六科成绩

  市招办表示,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不能兼报。报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录取时只计6月11日—13日的考试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六科,总成绩为605分(不含英语口语和体育成绩)。

  未参加中考的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不能参加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的招生录取,但可直接到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注册”入学,取得中专学历。

  初中考生可凭初中毕业证或义务教育证书到招生学校报名。高中毕(结)业或同等学力的考生,可报考在市招考办公布的计划中,标有“高中”字样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可凭高中毕(结)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到招生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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