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学科特长生招生简章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是江苏省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南京市机器人特色学校、南京市星光基地示范学校、南京市STEM实验学校,也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的优质生源基地。为充分发挥学校在科技教育和数学、物理等学科教学方面的优势,根据《南京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宁招委〔2018〕1号)、《关于做好2018年南京市普通高中科技、学科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中〔2018〕13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将招收科技特长生和数学、物理学科特长生。
一、招生范围
面向南京市2018年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科技特长生:机器人/信息技术10人。
学科特长生:数学7人、物理7人。
共计24人。
三、报名条件
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为B级及以上,并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技特长生
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或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三级及以上证书。
(二)学科特长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学科竞赛中获得区级及以上奖项。
2.综合素质较高,在数学、物理学科学习中具有浓厚兴趣或发展潜力。
说明:如科技、数学、物理报名人数分别超过招生计划的10倍,将根据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竞赛成绩、受表彰情况和学习成绩等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参加加试的考生。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至5日。
2.网上报名:2018年科技和学科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考生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njedu.gov.cn)“招生信息”版块填写《招生报名表》。科技特长生和学科特长生不能兼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项目或一个学科。
3.材料提交:网上报名后,考生于5月8日17∶00前将自荐材料、《南京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相关获奖证书、学习成绩证明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送交到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玄武区西家大塘14号)招生办公室。
4.现场确认:考生于5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南京市第十三中学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要求的领取加试通知书。进行资格审核时须携带《南京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相关获奖证书、学习成绩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原件经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
(二)加试办法
1.考生凭加试通知书于5月19日到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参加专业加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加试通知书)。
2.加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部分时间为2小时,内容为初中阶段的核心知识及所报项目或学科的相关知识、能力;科技特长生另需加试操作内容,并计入总分。(出现尾数同分的情况,不同时录取。同分考生的排序方法,将根据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竞赛成绩、受表彰情况和学习成绩等综合评定。)
(三)录取办法
1.学校在5月23日前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及家长签订《科技、学科特长生录取协议书》,按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5月24日至28日期间,在校园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公示期5天。5月30日至5月31日,登录“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专业加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zk.njzb.org)录入预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在系统中打印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上报表,盖章后于6月1日前报市招生办公室。
2.市招生办公室于6月4日至8日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3.对中考成绩达到560分(中考总分80%)的预录取考生,由学校到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五、其他
1.本简章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本简章由南京市第十三中学招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269926,83269966,83269960
监督电话:025-83269911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