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师大附中科技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我校2018年拟招收科技特长生。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制定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南京市范围内综合素质全面,特长明显,具备发展潜能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5名。
三、招生条件
综合素质优秀、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志向远大,习惯良好的学生。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为B级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教育厅“苏教基﹝2018﹞2号”文中的以下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
(2)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主办:中央电化教育馆),
(3)“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主办: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4)江苏省中小学生“金钥匙”科技竞赛(主办: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
(5)江苏省青少年电子技师认定活动(主办:省科协),
(6)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竞赛(主办:省科协),
(7)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主办:中国计算机学会),
(8)江苏省杯青少年网络信息安全知识竞赛(主办:省电教馆),
(9)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主办:中国数学会普委会),
(10)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主办:中国物理学会),
(11)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主办:中国化学会),
(12)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
2.初中阶段,在科技工程创新方面具有浓厚兴趣与创新潜质。
四、报考流程
1. 4月29日上午11点—下午4点30;4月30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进行“科技特长生”报名资格专场咨询。地点:南师附中科技实验楼“招生咨询室”。考生须携带信息登记表(登录南师附中2018中招信息登记系统填写并下载)、《南京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成长的脚印》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学校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
2. 5月3日至5日,考生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njedu.gov.cn)“招生信息”版块填写《招生报名表》。科技特长生和学科特长生不能兼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
3. 考生于5月12日至13日工作时间到我校领取加试通知书。考生领取时须携带自荐材料、《南京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成长的脚印》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原件经学校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
友情提醒:如果已在我校招办提交过上述材料,只需要携带上述要求的照片。
4. 加试时间:5月19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 5月23日前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及家长签订《科技、学科特长生录取协议书》,按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5月24日至28日,在校园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5月30日至5月31日,学校向市招办上报预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市招生办公室于6月4日至8日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对中考成绩达到560分的预录取考生,由招生学校到市招办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五、监督保障
1. 我校在实施本招生简章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成立纪检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本次招生工作。
举报电话:025-83469002。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3469041/049/064/018
校园网址:http://www.nsfz.net
微信号:njsfdxfszx
七、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于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生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