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7-04-19 12:43:40紫小涵
关于做好2017年南京市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教中[2017]13号
各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特色建设,现就做好2017年南京市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范围
2017年南京市招收科技特长生的高中校为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基地”学校。
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范围与招生学校规定的招生范围一致。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学校根据科技特色项目的课程设置、师资条件、设施状况及项目竞赛所需人数要求等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并向市教育局中教处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1日(申报表见附件)。
2.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实行计划单列,不得破格录取。招生学校在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该校统招计划。
三、报名条件
1.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的毕业生;
2.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三级及以上证书的毕业生。
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并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为B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