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体[2013]3号
2013年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
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各区教育局,相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落实德、智、体全面衡量的招生原则,现将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育考试的对象
凡2013年初中毕业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包括公、民办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均需参加升学体育考试。往届生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也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安排在2013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招生办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采取选项办法,考生在三类选项中各选择一个项目,三项满分为40分,具体内容见下表。
第一选项 |
第二选项 |
第三选项 |
|||
二分钟 跳绳 |
50米×8往返跑 |
50米跑 |
立定 跳远 |
投掷实心球 |
男生 引体向上 女生 一分钟仰卧起坐 |
3、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
4、依据我市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情况,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内容如下表:
第一选项 |
第二选项 |
第三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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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 跳绳 |
男生 1000米跑 女生 800米跑 |
50米跑 |
立定 跳远 |
投掷实心球 |
男生 引体向上 女生 一分钟仰卧起坐 |
四、考试组织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与市招生办统筹,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区考点采取统一集中或划片(考务人员送考到片)考试形式。江南八区实行推磨派遣考试项目组长(6项6人)的方式,推磨方式为:栖霞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雨花台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具体考务实施细则由市招生办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收费标准
报名由市招生办统一布置。体育考试费执行省有关规定,所收费用用于组织考试的各项开支。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
六、考试规则
体育考试及缓考工作严格执行《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操作规则》【点击查看】
七、对病、残学生的处理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办法,对丧失运动能力的(持有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学生,计40分; 其它原因免考体育的学生,以36分评定。具体处理办法见附件三。
八、总体要求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进一步明确体育考试的作用和意义,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体育考试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公正、公开、准确、认真、有序、安全地进行。
1、落实工作质量及考点责任制。(1)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考务人员严格遵守《考务人员守则》,择优上岗、培训上岗和挂牌(注明:考点、编号、姓名, 张贴照片)上岗。江南八区选派中学骨干体育教师承担推磨派遣任务,本区考试工作原则上选派小学教师参加,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考点借用部队官兵担任考务工作。(2)按照考试规则及场地器材要求,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工作。(3)按照体育考试操作程序使用和填写登记卡、成绩更正章。继续实行计算机录入成绩、密封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并按时上报的规定。(4)继续执行城区统一缓考的办法。
2、落实安全责任。继续执行考生考前体检制度。初中学校分散的区要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考务人员送考下乡。各区召开校长会议,要求学校有领导带队负责,并认真做好考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做好送考教师的培训工作
3、落实纪律检查责任。(1)继续执行原市教委《关于严肃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纪律的通知》(宁教工委纪(1998)4号、宁教监(1998)2号、宁教体(1998)15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考生监督员的监督力度。(2)继续实行市派督查员全程监督各区体育考试工作的做法。(3)继续实行考点设立举报站、校门口设立举报箱和“全封闭考场”等规定。区督导部门参与督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