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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细则

2011-08-05 10:39:24佚名

  各区县教育局:

  为了贯彻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2011年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测试对象

  1.全日制初级中学全体初三在校学生;

  2.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统考和缓考日期

  1.各区县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20日。

  2.原市区统一缓考时间为5月7日(星期六)8时至10时,在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原南京市第二中学,鼓楼区长江新村8号)进行。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缓考时间由本区县自定,但必须与统考有一周以上的间隙,并在5月10日前结束。

  三、组织领导

  1.为保证全市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体卫艺处、中教处、监察室、市招生办和市教研室等处室的负责人担任组员。

  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体育考试实施细则,负责检查、指导和评比工作,统一编制考试所需成绩登记卡和管理软件,完成成绩统计分析工作,协调重大事项。

  2.各区县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县的体育考试工作,督查本区县考点工作,负责审批免试、缓试考生,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3.原市区统一缓考工作由鼓楼区招生办负责,各区应指派一人到场协助。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和两县缓考工作由本区县自行组织。

  四、选项和编组

  1.考试内容采取选项办法(《选项对照表》见附件一),考生在3月29日前,需填报本人的选项。

  2.各区县要认真指导考生填报选项,并在3月31日前根据考生选项进行合理编组,上报考试准备情况(《准备工作报表》见附件二)。根据各选项选报的人数,合理确定考务人员和考试场地器材的数量。

  3.各区县应认真检查器材,保证器材质量达到考试要求,有条件的区县在一些项目的考试中可使用智能测试器材。

  4.考生参加考试时以校为单位,按男女生和选项分别编组、检录。各区县应根据选项人数合理安排考务人员,并根据选项人数的变化及时调整考务人员的工作分工,切实加强对各组考生的调度,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按时完成考试组织工作。

  五、考务、督查人员的选派和培训

  1.各区县应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执行回避制度(初三体育课任课教师及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回避)。

  各区县应组织考务人员认真学习《体育考试操作规则》及《考务人员守则》等文件,未经业务和纪律培训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各区县设立由招生办工作人员、体育教研员和体育考试纪检组长组成的督查组。督查组主要职责是提前到指定考点对考场布置情况、场地器材标准进行核实;对体育考试操作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协助有关考务人员对成绩更正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验收成绩登记卡的密封情况;向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反馈考点情况。

  六、成绩录入和管理

  1.考试成绩采用“现场录入、当场亮分”的做法。每组考试结束后立即录入,现场打印并向考生发放《体育考试成绩单》。体育考试成绩全市通用。

  各区县在规定时间内将体育考试成绩库上报市招生办。

  2.毕业学校带队教师向考生公布成绩无疑问后,将成绩登记卡装袋,并在密封袋上签名,然后由纪检组密封。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点主任将密封袋上交区县招生办,区县招生办保存密封袋至当年年底。

  实考生(含免试生)的登记卡应按编组的小号码顺序入袋密封,不得遗漏。缓考生的登记卡待补考结束后,另行装袋密封。

  3.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单上的体育成绩置疑,可申请查对。区县接到申请后,可拆密封袋进行核实并查明情况。如登分有误,应重新打印考生的成绩单。

  如遇考生举报,区县教育局纪检人员也可拆封查明情况。

  七、安全和监督

  1.各区县应高度重视体育考试中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各考场设立救护站,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和应急车辆,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途中安全及饮食饮水安全。学校必须有分管领导带队,负责学生安全问题,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

  2.各区县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务人员按规定佩带标志入场,考生凭成绩登记卡集体入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各区县督查组应按照《体育考试督查评估条目》(见附件三)的要求,认真负责考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打招呼、递条子等违纪现象发生。要积极发挥学生监督员的作用。对违纪人员应及时批评教育;严重违纪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场外应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对举报情况应及时处理,对违纪事件的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市招生办。

  八、经费

  根据苏教基[1998]28号、苏价费[1998]120号文件规定,体育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生10元。

  九、工作日程

  3月24日下午,召开体育考试考务工作会议。

  3月31日前,区县上报体育考试准备工作报表。

  4月1日至20日,区县统一开展体育考试。

  4月30日前,原市区上报体育考试成绩库。

  5月7日上午,原市区统一组织缓考。

  5月10日前,其他区县自行组织缓考。

  5月中旬,其它区县上报体育考试成绩库。

  5月下旬,各区县上报体育考试总结。

  附件一:南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选项对照表

  附件二:南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准备工作报表

  附件三:南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督查评估条目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九日体育考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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