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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2011-05-18 10:47:58佚名

  关于印发《2011年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招办、市教研室、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现将我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育考试的对象

  凡2011年初中毕业报考高一级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生均需参加升学体育考试。往届生如报考高一级学校也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1年4月,具体时间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采取选项办法,考生在三类选项中各选择一个项目,三项满分为40分,具体内容见下表。

第一选项 第二选项 第三选项
二分钟
跳绳
 
 
50米×8往返跑 立定跳远

(男生)

引体向上

(女生)
 一分钟仰卧起坐


 

篮球14米×4往返绕杆运球 (男生)

排球30秒双臂自垫(过头)球

(女生)

30秒踢毽子
 

  2、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3、体育作为考试科目,其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

  四、考试组织

  由市、区县招办组织实施。各区县考点采取统一集中或划片(考务人员送考到片)考试形式。

  五、报名及收费标准

  报名由市招办统一布置。体育考试报名费执行省有关规定,所收费用用于组织考试的各项开支。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

  六、对病、残学生的处理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办法,对丧失运动能力的(持有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学生,计40分;其它原因免考体育的学生,以34分评定。具体处理办法见附件四。

  七、考试规则及场地器材要求

  体育考试及缓考工作严格执行《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操作规则》(见附件二)。

  八、总体要求

  各区县和学校要进一步明确体育考试的作用和意义,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体育考试工作。

  1、落实工作质量及考点责任制。要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考务人员严格遵守《考务人员守则》(见附件五),择优上岗、培训上岗和挂牌(注明:考点、编号、姓名,张贴照片)上岗;按照考试规则及场地器材要求,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工作;按照体育考试操作程序使用和填写登记卡、成绩更正章;继续实行计算机录入成绩、密封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并按时上报的规定;继续执行城区统一缓考的办法;继续实行区县教研部门参与指导的办法,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公正、公开、准确、认真、有序、安全地进行。

  2、落实安全责任。继续执行考生考前体检制度。郊县要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考务人员送考下乡。区县召开校长会议,要求学校有领导带队负责。

  3、落实纪律检查责任。继续执行原市教委宁教工委纪(1998)4号、宁教监(1998)2号、宁教体(1998)15号《关于严肃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纪律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考生监督员的监督力度。继续实行市派督查员全程监督各区县体育考试工作。继续实行考点设立举报站、校门设立举报箱和“全封闭考场”等规定。区县督导部门参与督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的处理。

  附件:

  1、《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2、《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操作规则》

  3、《考生及送考教师须知》

  4、《病残学生免、缓试申请办法及处理方法(申请表)》

  5、《考务人员守则》

  6、《南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违纪事件处理表》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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