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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教育局--2011年中考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通知

2011-04-20 16:38:26佚名

  关于做好2011年中考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为切实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1年我市中考对物理和化学两门学科继续进行实验操作考查。现就做好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由市统一命题,区县教育局组织,初中学校实施。

  各区县招生办和教研部门根据区县教育局的安排,共同做好本区县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考查对象

  1.全日制初级中学全体初三在校学生;

  2.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考点设置及考场安排

  1.各初中学校设立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考点,校长(或副校长)担任考点主任。相关学科教师组成考查组,负责监考和评分工作。

  区县教育局组织督查员对每个考点进行全程监督,检查考点考风考纪情况。

  考场外应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对举报情况应及时处理,对违纪事件的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市招生办。

  2.考点应安排候考室、考查室,并准备好器材、药品、表格、计时表等。实验考查考场内,考生一人一桌,独立操作。

  3.参加考查的学生每7人为一组,每组编号为1-7。每学科每个考场均准备2个实验,每个实验按14人操作准备;每场安排28个考生(4个组),每2组做同一个实验,实验内容由一名学生代表在开考前抽签决定。

  每考场设4名监考教师,其中每个实验设正、副监考各一名,每位教师同时监考和评分7名学生。

  四、考查内容及要求

  1.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范围各有4个项目。

  物理项目为:①验证凸透镜的成像规律;②伏安法测电阻;③用天平和量筒测量小石块的密度;④测量小灯泡功率。

  化学项目为:①配制50g质量分数为6%的氯化钠溶液;②实验室制取氧气;③实验室制取二氧化碳;④粗盐的提纯。

  2.市教研室于4月底公布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项目各2个。考查时学生从2个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考查,即每个学生须完成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操作各1个。

  3.市教研室分别提供学生实验考查试卷样张(每学科均含试卷1和试卷2)及教师评分标准样张(每学科均含评定表1和评定表2),市招生办于5月初将试卷密封袋下发到各区县。

  各区县招生办在考查前2天将试卷密封袋下发到各考点。

  各考点根据学生人数自行印制试卷和评分标准,印制数量为:每个实验学生试卷每名学生1张,教师评分标准每7名学生1张。

  4.教师评分必须严格执行市统一的评分细则和标准,做到得分有理、扣分有据、严肃公正。考查等第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5.每场考查结束时,监考教师要及时在教师评分标准卷上批阅评分,并判定等第。凡考查不合格的学生,在离场时要告知考生本人并及时通知所在学校,允许在当天其他学生考完后安排补考一次,考查内容必须重新抽签确定。

  6.考点在每场考查结束后当场录入考生成绩,并于全部考查结束后,将成绩库上报本区县招生办。教师评分记录由考点封存至当年8月底,以备核查。

  7.考查不得向考生收费,所需费用由区县教育局安排。

  五、有关要求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区域初中物理和化学实验教学设备及课程开设等情况进行逐校检查验收。对未达标的学校,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充实、完善,确保物理、化学实验操作顺利进行。各区县和初中学校要从全面推进新课程实施的高度出发,按课程标准要求开足、开齐、开好物理和化学实验课,提高学生实验操作能力。要认真总结去年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经验,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实验条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使物理和化学实验课的教学与考查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

  六、工作日程

  4月15日下午,召开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工作会议。

  4月底,公布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具体项目。

  5月初,市招生办下发试卷密封袋。

  5月6日前,区县招生办上报考查日程表及督查员名单。

  5月中旬,区县开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

  6月1日,区县招生办上报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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