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中考体育游泳测试评分标准
2017-07-20 14:40:21中考网编辑
游泳项目分值为10分。考生最多可以参加2次测试,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考生参加第一次游泳测试后,若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可以在测试结束48小时内,通过学校向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第二次游泳测试申请,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测试。
因区划调整,中心城区体育中考游泳选测政策设置过渡期,原鄞州区(含东钱湖旅游度假区)2018届、2019届考生游泳测试评分标准继续采用原鄞州2017届考生的评分标准,2020届开始,中心城区所有中考考生统一游泳测试评分标准。原海曙、原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以下简称原老三区)2018届考生游泳测试评分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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