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波宁海中考加分政策仅限当年有效
2017年宁波宁海中考加分政策仅限当年有效
从县教育局获悉,我县今年高中段招生政策类和各类竞赛获奖加分考生的加分条件、加分范围、加分分值和操作程序等事项公布,该政策仅限当年有效。
其中,政策类有四种情况。(1)归侨及华侨子女、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县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县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2)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其中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分,仍执行加6分投档优待。(3)革命烈士子女(凭县民政局证明)加30分。(4)宁海籍双农独女考生加10分﹙凭县卫计局审核证明﹚。
竞赛类(含特长生)加分事项规定了具体的竞赛类别及加分对象。其中,本通知中的各类竞赛活动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许可的体育艺术和信息学两大类别;加分对象为参加竞赛活动获一定奖次或取得相关部门特长水平证书的毕业生。
竞赛类加分条件和分值包括体育艺术和信息学两项内容。体育艺术有六种情况满足加分条件。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满足(1)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2)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3)参加宁波市十七届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4)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全市中学生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5)参加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得个人单项第一名的加5分(含接力项目);参加县中学生篮球赛,获团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各加5分;参加县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获单打前三名分别加5分、3分、2分,获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分别加5分、3分、2分。﹙6﹚2014年12月—2017年5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
信息学有三种情况满足加分条件。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满足(1)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获一等奖的加8分,二等奖的加6分。(2)获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加5分。(3)参加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获一等奖的加6分。
具体操作办法要求:(一)凡属加分范围的考生,须填写《2017年宁海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并按表中要求加盖有关公章。学生加分情况由所在学校集中公示5天。(二)考生在政策类或竞赛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每类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分值不超过30分。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单独计算。(三)政策类加分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核准;涉及竞赛类项目加分的﹙2人及2人以上项目为集体项目﹚,由基础教育科审核,审核后会同政策类加分统一送县中招办登记入册。(四)由各校负责汇总本校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审核手续。并把汇总表和双农独女汇总表发送至bxwjb1967@163.com。审核手续办理日期截止5月25日,逾期不补。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525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