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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宁波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保送招生政策详解

2017-03-24 10:33:43末末而已

  2017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保送招生有关规定

  1、保送生招生计划

  效实中学、宁波中学招生计划的55%,鄞州中学招生计划的70%,鄞州高级中学、宁波二中、姜山中学招生计划的50%,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正始中学、鄞江中学各80人,惠贞书院24人。

  2、被保送对象及推荐条件

  被保送对象为在海曙、鄞州、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五区及直属初中就读,具有浙江省户籍(含港澳台籍)的应届毕业生(非择校生),被保送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

  3、保送生推荐指标分配方式

  以被保送对象人数为基本依据,市教育局将效实中学、鄞州中学、宁波中学、鄞州高级中学、宁波二中、姜山中学、惠贞书院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各自招生区域,保送生推荐指标分配具体办法由区教育局制订并实施。保送名额的75%按被保送对象人数大致均等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剩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原则上按分配名额的1.25倍推荐保送生(统一取整)。各区名额分配方案须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后再行下达各初中学校。推荐至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正始中学、鄞江中学的学生数,按毕业班每班推荐1名的办法下达推荐指标至各自招生区域内初中,班级之间不得调剂。

  对2016学年以来有分快、慢班行为的初中,一经核实,削减该校保送推荐名额,被削减的名额区内学校统筹分配。

  保送生推荐指标分配具体办法由区教育局制订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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