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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考宁波市特长生招生政策(参考)

2017-02-16 11:46:54中考网编辑

  2017中考宁波市特长生招生政策(参考2016)

  总体要求:各校招收特长生应立足本地招生,传统特色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

  报考条件:

  特长生应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3P1A以上,且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具体要求如下:

  1.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或具有相当水平(稀有乐器如:双簧管、大管、大号、圆号、长号、低音提琴、中提琴等可以适当降低级别)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者虽然无相关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方面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参与初中学校相关社团活动并取得市级以上比赛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各招生学校可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细化制定本校的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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