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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慈溪市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录取办法

2016-06-07 14:37:46哆拉

  各教办,各普通高中、初级中学,有关民办初高中: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实施意见》、《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慈溪市2016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慈教〔2016〕1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经研究,确定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学校(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一、招生范围

  所有普高均面向全市招生。

  二、录取类别

  (一)慈溪中学招生分保送生(已提前录取)、分配生、统招生三类。在分配生、统招生录取时,均包含相应的特长生。

  (二)其他普通高中招生分第一批次(自主招生)录取和第二批次(平行志愿)录取。各普通高中在第二批次(平行志愿)录取时,包含相应的特长生。

  三、录取顺序(批次)

  提前第一批:慈溪中学

  提前第二批:学前教育(五年制)

  第一批:自主招生。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

  第二批:平行志愿招生。各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对第一批次录取后的余额进行第二批次录取。

  四、志愿填报

  (一)提前批次志愿

  在今年中考报名时(4月初)已由考生填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已将所填志愿储存在专用计算机中。

  (二) 第一批次志愿(自主招生)

  今年各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继续采用由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的办法。由考生在6月16日(8:00—14:00)向中考报名时的初中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每一考生限报一所普通高中,各初中在6月16日下午5:00前将第一批次(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库通过内网上报市教育局普教科(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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