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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波市庄桥中学保送生操作细则(3)

2016-05-09 14:51:35摇曳的百合

  特长加分说明:体育类1-3名为一等奖,4-6名为二等奖,7-8名为三等奖,非主力队员减半加分。艺术、科技获奖加分项目是指三人以下(含三人)参加的项目。若学生符合多项特长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享受,不累计加分。

  2、学科竞赛类加分(最高5分,超过5分以5分计)

  A、获国家级、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加5分、5分、4.5分、4分。(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联办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加4分、4分、3.5分、3分) 。

  B、获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加4分、3分、2分;获城区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加2分、1.5分、1分;获区级、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加2分、1分、0.5分。

  C、书法、信息技术以及学科单项竞赛获奖加分降一级别,如获市级奖降为获区级奖加分。

  D、不同学科竞赛成绩加分可以累计,相同学科取最高分;竞赛成绩加分凭有关证明材料。

  【注:学科竞赛举办单位为教育部、省教研室(教育学会)、市教研室、市教育学会、市教育学院等;合作获奖的每人加分为总分除以总人数。】

  特长发展类加分、学科竞赛附加分不得累计,最高5分,超过5分以5分计

  三、附则

  1、如果总分相同,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如果文化课总成绩也相同者,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2、本方案如与上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相异者,以上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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