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2016年普通高中各类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
2016-03-16 15:31:04摇曳的百合
奉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
各类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
为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特色示范学校建设,为学生提供多元发展平台,根据奉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奉化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奉教普〔2016〕22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各类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6〕58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特长生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6年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可以提出申报,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宁波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列入计划的一律不得招生。跨区招生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审批,获批的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特长生招生计划,报宁波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纳入该校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各校招收特长生应立足本地招生,传统特色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
二、招生学校的资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可申请体育、艺术、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相关类别特长生招生:
1.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模范执行国家教育法规和课程计划,对相关项目的课程有建设规划,特色教育成效显著;
2.师资配备充足,教学理念先进,特色项目教学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健全;
3.近三年来学校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竞赛、活动展示成绩突出,或为市级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学校(含传统项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