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后须知:2015年宁波城区中考志愿如何填报?
2015-06-13 15:50:03漫步向前
宁波市教育局近日出台中考政策,对2015年中心城区(海曙、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作出规定。
按规定,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及直属初中学校毕业生,将于3月31日、4月1日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中心城区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分2次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
报名四类考生城区参加中考有特别规定
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的省外考生(不包括港澳台),2015年要在中心城区报考高中段学校的,需同时符合三大条件(详见2月17日第2版)。不符合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条件的学生,2015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
户籍在中心城区、初三在中心城区外就读,要求回中心城区升学的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于3月27日、28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设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内,地址:开明街89号)办理报名手续。
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中心城区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中心城区升学的考生或缓考学生,于4月25日参加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