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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中考慈溪中学保送生招生实施意见(2)

2015-05-05 17:47:45心勇城人

  (1)初中阶段品行良好,各学期操行等第均在良好及以上。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结果应达到1A3P及以上等第。

  (3)学习习惯良好,学业成绩优秀。初二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分别按20%、30%、50%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初三年级四科总分分值600分,先折算成480分,与初二年级四科总分分值相当。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初二年级、初三年级第一学期体育科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均在及格及以上。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慈教普〔2005〕234号)的规定,初中择校生不能享受省一级重点高中分配生的资格,故初中择校生不列入推荐测试范围。

  三、推荐原则和办法

  1.推荐原则: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兼顾其他”的原则。

  2.遇到并列分数时,按以下顺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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