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姜山中学人文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2)
2015-05-05 17:00:26家长帮播报员
三、招生范围
鄞州区范围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有阅读、写作或采编、艺术方面特长或有哲、史、地特长。
四、报名办法
报名条件:
热爱项目活动,高中阶段愿意继续在该项目获得发展。具备鄞州区2015年高中段招生报名基本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1A3P以上,与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项目为A等,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获宁波市“语文报杯”阅读竞赛二等奖以上荣誉或宁波市“书香伴我行”征文比赛一等奖以上荣誉或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二等奖以上荣誉。
2.初中阶段获宁波市“政、史、地知识竞赛”或辩论赛二等奖(主辩手)以上荣誉。
3.初中阶段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出版社发表文学作品或小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4.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荣誉,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
5.初中阶段在该项目所获得的成果,经招生学校认定在该项目具有较大的发展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