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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仑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10)

2015-04-02 19:11:53顾雨

  (二)测评结果的认定

  1.学习、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三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信息技术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信息技术测评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一级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阶段参加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成绩为合格以上者;

  (3)初中阶段参加宁波市级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发明及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并获奖者;

  (4)初中阶段参加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获奖者。

  科学实验操作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和方式

  《科学》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实验项目由局教研室选取其中10个实验,在测评前一周公布。

  (二)测评组织

  由学校组织对全体初三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测评,实行区域内监考教师互派,局派员巡视,原则上要求2天完成,4月中旬前结束。自2016年起,科学实验操作测评在初三第一学期内完成,具体由局教研室牵头,教育装备中心配合,测评前一周公布实验项目,测评时统一安排人员做好实验考查的巡视工作。首次测评不及格者可申请一次补测,补测在正式测评后一周内完成。

  测评前15分钟,每个学生抽取其中一个实验题目,并分批进入相应的测评场所参加测评。每个实验的测评时间为20分钟。

  测评由两名监测人员对应7名学生。扣分分值应由两名监测人员共同商定,并在学生的测评试卷上注明扣分点,当场在登记表上记分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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