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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宁波中考科技计算机类比赛获奖加分规定

2015-03-24 19:23:10顾雨

  一、省级以上比赛加分范围、幅度和时间

  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1年9月1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止)获一等奖的加8分,二等奖的加6分。

  二、市级比赛加分范围、幅度和时间

  参加由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2011年9月1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止)、汉字纵横码输入比赛(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6月12日止)获一等奖的加6分。

  三、2014年高中段招生市教育局确认的竞赛活动项目

  (一)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第17、18、19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

  (二)宁波市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2012年、2013年、2014年列入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举办的计算机比赛);

  (三)宁波市中小学生纵横码汉字输入法比赛(列入市教育局和宁波大学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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