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海中考报名工作通知
2015-03-23 18:12:22顾雨
根据《2015年宁海中考招生工作通知》,2015年学业考试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我县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我县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其他在我县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县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完整的我县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海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报考我县高中段学校条件的学生,2015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
不符合报考我县高中段学校条件的学生允许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成绩。
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宁海户籍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学业考试报名时间在3月底进行,具体时间由县中招办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