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余姚市中考招生工作文件
各高中、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高风中学、姚江旅游学校、技工学校、有关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化发展,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5)4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宁波市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化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学业考试对象及报名
(一)对象:具有浙江省户籍和港、澳、台籍,在本市初中就读并注册电子学籍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在册学籍号的余姚市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其他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我市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条件的学生,2015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
(二)考生于3月27日—3月31日向报名点学校报名,填写《余姚市2015年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表》,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并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交报考费用。
(三)全市各初中均为报名点,负责对本校考生(含往届生、回籍生)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汇总,并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具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