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奉化高中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波中考网讯 奉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发布,考试日程安排见文章内容,供2014年宁波中考家长们参考。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民办学校: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奉化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奉教普〔2014〕21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含普高、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下同)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
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和港、澳、台户籍的,电子学籍在册的奉化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6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奉化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浙江省籍的学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按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奉政办发〔2013〕45号)政策要求执行。
本市户籍、初三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向户籍居住地相应初中学校提出报名申请。申请时考生携带:①考生如果在浙江省内学校就读,必须为电子学籍注册在籍的学生,提供由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考生如果在浙江省外学校就读的,提供就读学校学籍证明。②体检表。③体育达标情况登记表。④户口簿、居住证。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本市应届考生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历届考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在本市初中就读且符合条件的非浙江省籍(港、澳、台除外)考生,2014年要在本市继续报考普通高中,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读申请,经毕业学校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中招办(考试中心)办理报名审核手续。具体办法是:由初中学校审核该生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的经历和学籍,再由学生填写《2014年奉化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附件3),向毕业学校递交法定监护人一方下列资料:①劳动合同原件或当年度已经通过年检的工商执照副本原件;②其子女初中学习阶段时限(至中考报名截止日止)内,在本市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③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居住证)原件;④身份证原件和户籍本。所有原件经学校审核并复印,原件由学校当场归还,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并与考生其他资料一并上报中招办(考试中心)。
经学校审核,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交报考费,同时学校汇总考生报名资料向教育局中招办(考试中心)办理报名审核手续,市教育局普教科负责终审。
2014年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准考证统一编号,考生体育考试和文化课考试编号一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高中段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13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②已初中毕业,仍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③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中学插班的学生。
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出具成绩证明,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互承认。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须参加本市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体育测试和补测时间另行通知);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经本市户籍地报名学校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由中招办审核,符合条件者可获得A等。
未取得就读地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在回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时,由原电子学籍所在地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考试中心须在5月16日(周五)前填写《2014年奉化市高中段招生考试考生数、试卷袋数、试场数统计表》(附件5)报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考试
(一)学业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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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星期五) |
语文(8:30-10:30) |
社会政治(1:30-3:00) |
英语(含听力测试)(3:40-5:20) |
6月14日(星期六) |
数学(8:30-10:30) |
科学(2:00-4:00) |
(二)考试形式
2014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等五门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所有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符合网上阅卷要求的规范模拟适应性答题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差错,确保学生都能按要求规范答题。
2014年社会政治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三)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及阅卷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宁波市教研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阅卷、成绩评定由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考点要切实做好英语听力测试播放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技术保障工作,确保英语听力测试顺利进行。
(四)考场设置
全市设8个总考点4个分考点,总考点为锦屏中学考点、实验中学考点、奉港中学考点、西坞中学考点、城北中学考点、尚田中学考点、溪口中学考点、莼湖初中考点;分考点为萧王庙初中考点、大堰初中考点、裘村初中考点、剡溪中学考点。
各考点要选定光线充足、通风凉快、课桌椅平整的教室作为试场。每个试场均需安排桌椅30套,单行、单人、单座。准考证采用9位数,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以考点为单位随机编排。考试前各考点应公布试场场次、考生姓名和《考生守则》。
市中招办聘请工作负责、政策熟悉、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考点负责人;各考点聘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每个试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有子女在本考点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本校干部、教师不得参与本校考生的监考工作。
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考点要设置试卷保密室,保密室的设置要求按浙高办〔1994〕9号《试卷保密室管理办法》执行。
2014年,我市将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于当天下午派两位同志将试卷回送考试中心。考试中心须在当天将本市的答卷送宁波市中招办集中扫描。阅卷工作由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网上阅卷实行预阅卷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市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挑选工作认真的本学科教师担任阅卷工作,要严格把好阅卷关(抽调阅卷人员另文通知)。
阅卷结束后,由中招办通知学校学生考试成绩,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向外公布。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向学校提出,由学校统一向中招办(考试中心)申请复查,复查只查试题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查卷工作由市考试中心负责。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的总体要求
考生在分数下达后的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择填报普高、职高(含奉化市技工学校相关专业)、中专、技校等四类学校。各类学校互不兼报。
(二)普高招生批次及志愿填报要求
全市普高招生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为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区域招生。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区域招生学校为奉化二中(5名体育特长生)、江口中学(40名美术特长生)。
第二批为特长生招生。体育特长生:奉化中学10名(田径),奉化二中12名(其中足球5名,定向2名,田径5名),武岭中学18名(男排6名,女排6名,田径6名),奉化高级中学24名(田径12名,男篮5名,女篮5名,射击2名),江口中学5名(乒乓球)。艺术特长生:江口中学5名(传媒)。人文科技发明特长生:武岭中学6名。
第三批为定向招生。招生学校为奉化中学和武岭中学,两校正取生按一定比例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第四批招生学校为奉化二中、奉化高级中学和江口中学,三所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填报方法。
填写志愿表必须规范、慎重,涂改作废。各校根据考生志愿表把志愿信息输入计算机,志愿表与志愿信息库应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志愿信息库为准。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能命令或包办代替,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并且必须有家长的签名。
(三)职高、中专和技校按规定填报相应学校和专业。
(四)除填报上述志愿外,考生可以兼报提前批录取的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报考者需为面试合格者)、中澳合作TAFE大专班、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大专班(填报志愿须慎重)。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奉化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奉教普〔2014〕21号)要求执行。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要求的,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1.各类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办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要求,并在相应批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体育六项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被授予市级及以上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由招生学校优先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能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不符合要求;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未参加中考者。
属下列情况者,市教育局不予以注册学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和招生学校负责:一是超计划录取者;二是已按志愿被录取、未经录取学校和中招办同意擅自到其他学校报到者。
4.职高、中专、技校录取同时进行。
(二)普高录取办法
1.第一批
录取办法: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各普高学校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区域特长生招生,按各校跨区域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招生。
2.第二批
录取办法:根据特长生推荐、测试认定由各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招生人数择优录取。各普高学校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需报普教科备案,其中各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原则上限定在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以上。
3.第三批
录取办法:在特长生招生后进行。具体录取办法见《奉化市教育局关于省等级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1)。
4.第四批
录取办法:录取在定向招生后进行。根据平行志愿的“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志愿到D志愿的顺序检索录取。其中报考江口中学普高美术专业的考生、传媒专业和乒乓球专业特长生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专业测试成绩投档。
(三)职高录取办法
职高录取同批进行,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投档,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第一志愿不足,则取第二志愿。
(四)录取安排
整个高中段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考分,根据录取原则统一录取;第二阶段,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分数证明单,在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各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备案。
(五)高中段招生有关加分规定另行发文,各类加分对象必须填写《奉化市2014年中考加分考生登记表》,并提供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认可。
五、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中学招生办公室,由余兴国同志任主任,刘捷、王廉隅同志任副主任,王小刚、董扬威、朱波静、胡寅辉、单祖尧、张晓军同志为成员,具体指导初中和高中段招生工作。
各考点应建立相应的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镇(街道)有关领导任组长,考点主考任副组长,副主考及有关人员为成员。
六、注意事项
(一)高中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各高中学校和初中一定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教职员工的支持和配合。要加强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把今年中招政策中调整的情况向学生和家长讲清讲透。各校要把宁波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的《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信》(附件2)发至每一位初三学生家长手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未经计划下达部门审核同意,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在电子学籍中设定每所普通高中最大招生人数,坚决制止乱招生、乱办班、乱收费现象。举报电话:88588352。
(二)高中段招生工作环节多、任务重、难度大、准确性和要求高。各考点要层层落实、严格把关、环环紧扣,保证顺利完成中招考试任务。各初中要把考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引导,致力于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使每位考生找到自己合适的学校,着力提高全市初升高的比例,使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较好地受完十五年教育。
(三)高中段招生工作复杂、细致,各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招生学校要正确把握宣传力度,不得诱导学生,不得到初中学校设摊招生,坚决杜绝乱招生现象。
(四)各校要坚持把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工作落实到实处,要面向全体学生;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不得在招生考试前重新分班;不得搞名目繁多的模拟考试;不得无视学生身心健康进行加班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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