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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日常成绩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

2014-03-19 17:19:41中考网编辑

  附件2

  2014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日常成绩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学生日常体育成绩考核内容由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两方面组成,满分10分,其中学习态度4分,学习能力6分。

  二、考核及评分标准

  1.学习态度

  由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活动出勤率和学习表现两部分组成。

  (1)出勤率

  学生参加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以下统称为体育活动)的总体出勤率达到95%以上为优秀,85%—94%为良好,75%—84%为合格,75%以下为不合格。

  (2)学习表现

  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总体表现,包括完成教师安排的体育学习任务,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性体育活动以及平时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时表现。整体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以上两项总评,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学习能力

  由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两部分成绩组成。

  (1)体育活动学习能力

  按照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进行评价。学生体育课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市统一年度测试内容和标准,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运动能力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测试结果给予相应分值,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以上两项总评,优秀6分、良好5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

  三、考核办法

  日常体育考核由学校统筹组织,考核办法及结果必须进行公示,经核准无异议方能记入中考体育总成绩。2014届初中毕业生日常体育考核学习能力成绩由八年级至九年级两个学年平均成绩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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