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宁波中考加分政策出台 两类加分共计不得超过20分
宁波中考网5月28日讯 2013年宁波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中考加分政策日前出台,两类加分共计不得超过20分。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13年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中考加分政策日前出台。
这一政策分政策性降分和竞赛获奖类加分两大类。政策性降分指降低录取分数线录取;竞赛获奖类加分指由教育行政部门(宁波市或浙江省)组织或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定奖项,或有特长的学生给予加分录取。
考生在政策类或竞赛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的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两大类别加分,合计不得超过20分(含20分)。
中招办审核手续办理日期截止日期为5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市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的加分政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政策类
按规定,归侨、华侨子女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投档。
2013年现役军人子女加6分投档,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及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直接从事飞行或潜艇等艰苦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现役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20分投档。
竞赛类
竞赛类加分包括体育、艺术类和科技、计算机类竞赛获奖加分,单项最高可获8分加分。对每个项目的加分条件、分值,以及参赛时间要求,市教育局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例如,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在2010年9月1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止)、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2010年9月1日起至2011年7月4日止)获一等奖的加8分,二等奖的加6分。
艺术类加分包括,在2010年12月~2013年5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
竞赛类加分具体项目、范围和分值,可登录“宁波教科网”查询。
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