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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3年起可报考宁波高中段学校

2013-03-21 11:00:00佚名

  宁波中考网讯 根据2013年宁波中考相关政策来看,从2013年起,符合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市初中就学地报名参加中考。

  继异地高考放开后,中考政策也向随迁子女放开。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市初中就学地报名参加中考。

  异地中考报考

  需有初中阶段连续在甬学习经历和学籍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包括初中升高中和高考两个环节。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政策由省政府制定,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政策则由设区市和县级政府制定。《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制定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宁波初中报名参加中考政策。

  按照规定,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符合我市流入地小学升初中条件,进入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在近三年内至少要提供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的随迁子女,同时符合我市中考报名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从2013年起可在我市初中就学地报名参加中考。随迁子女在中考后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市教育局基教处表示,以前,随迁子女会在初中时回到户籍地。去年9月底的数据显示,全市初三学生有8393人,其中海曙、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初三学生只有1293人。今年异地中考放开后,预计会有很多孩子留下来。

  义务段入学

  父(母)要在本市参加1年及以上社保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方面,规定各地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认真统筹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本地户籍子女和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关系、近期和长远的关系,深入开展调查测算和研究,充分考虑高考和中考面向随迁子女放开后可能产生的影响来制定相关政策。

  政策规定,要在动态测算入读学生数和教育承载力的基础上,按照其父(母)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条件(原则上要在本市参加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断完善义务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市教育局基教处表示,多年来,我市较好地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不断提高公办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比例,到去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80%。目前,宁波义务段在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28.9万人。

  2013年有91名随迁子女

  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今年浙江省首次实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政策。

  按照规定,凡通过我省各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或符合我省各地(市)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的随迁子女,同时符合我省高考报名的其他条件的,从2013年起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

  目前,宁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以及现场确认工作于3月5日顺利结束。据统计,经资格审核,全市共有91名随迁子女参加报名,其中参加普通高中统考统招29人,占32%,参加高职单考单招62人,占68%。据悉,这些报考学生主要集中在市区以及慈溪市、北仑区和镇海区,而宁波经贸学校、镇海职教中心、北仑职高等学校报名人数相对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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