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中考报名细则
宁波中考网3月21日讯 三月2013年宁波中考政策仍未正式出台,但昨日公布的一则和外地对迁子女有关的中考政策今日引起热烈讨论。该政策指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今年起可在甬参加中考,就读普通高中。
20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宁波市参加中考的有关政策发布。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今年起可在甬参加中考,就读普通高中。这是宁波市在浙江省异地高考政策出台后的配套政策。
据了解,此前,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允许升入宁波的各类中职学校,不能升入普通高中。
按照新政,从今年起,凡符合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宁波市初中就学地报名参加中考。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报名参加宁波市中考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宁波市流入地小学升初中条件,进入宁波市初中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宁波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同时还要符合宁波市中考报名的其他条件。
随迁子女的中考报名时间与本市户籍考生同步。在现就读的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后,随迁子女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暂住证(临时居住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年限证明,到现就读的初中所在地,进行中考报名信息确认。
初中学校将通过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完整的初中学习经历和正式学籍。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中考录取时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随迁子女从户籍地择校到本市学校就读,视作本市户籍择校生,不具备中考前部分学校的提前推荐保送资格。
随迁子女在宁波市初中就读期间,经市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在本市内初中之间有过转学经历,不影响在宁波市参加中考。
今年是随迁子女就地中考放开的第一年,可能会有部分随迁子女暂时达不到相关条件,为此相关部门制定了两条措施予以缓冲。
一是同意随迁子女就地中考(借考),出具中考分数和可录取在相应高中段学校证明,转回原籍就读相应高中。
二是设置三年过渡期,仍持续原来政策,可以报考宁波市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宁波市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目前暂定试行一年。市政府要求宁波市各县(市)区从本地实际出发,按上述原则意见,研究确定本地随迁子女初升高政策。
据市教育局统计,从宁波市各地学校反馈的情况来看,去年9月底,在宁波市上学的外省户籍初三学生总人数为8393人,其中城区12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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