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第一中学2018年推荐生招生实施方案
2018-05-16 10:05:31BUTI_SUN
根据《济南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我校2018年继续招收推荐生,招生简要章程如下:
一、招生范围
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8年共招收推荐生210人,其中面向历城区和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200人、市区10人。
二、推荐条件
1、根据《济南市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凡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达到A级;且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A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的所有市区及历城区、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初中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2、考生自荐信
3、经过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且学校审查同意。
4、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
择校生不享受推荐生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历城一中后,不可兼报其他学校。
三、推荐程序
1、初中学校于5月18日前完成公示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3天。
2、请各初中学校于5月22日下午3:00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教师推荐信、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我校教导处。
同时报电子版推荐生名单(包含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毕业学校、联系电话)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电子版照片(大小150k左右,命名为学生姓名)。
3、5月24日前我校根据初中学校提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
5月25日后登陆我校网站查询考场号、座号。
四、选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