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实验2017新生申请寄宿校区递交材料时间
2017-07-17 13:14:16中考网编辑
2017级新生:
请选择寄宿校区的学生,务必于7月18-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将志愿网报中现居住地址证明材料,报送山东省实验中学本校区。
证明材料包括:(1)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索引页复印件(首页和索引页复印到一张纸上即可)。
注意及要求:
1、证明材料需和志愿网报所填现居住详细地址吻合。
2、报送材料时,请将初中学校、准考证号及姓名写在证明材料首页顶端。
3、逾期不报送材料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校区安排。
4、选择走读校区的学生不需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