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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3)

2015-05-04 17:14:12七彩果果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取“先考试后报志愿”的办法,采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普通高中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可注册录取初中、高中往届毕业生。

  (一)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络填报的方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互联网上登录报名网站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且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

  2.“3+4”本科、“2+3”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录取工作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第一次志愿填报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填报师范类除外)。填报师范类并兼报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师范类学校优先录取。凡第一次填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志愿的考生,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与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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