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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10)

2015-05-04 17:14:12七彩果果

  (六)直升定向生政策

  为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元发展,深化课程改革,探索特色办学及学生连续培养新模式,允许有附属初中的普通高中从附属初中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直升定向生,招收数额不得超出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具体招收办法由学校根据办学实际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该政策自2015年新入学初一开始实施。

  四、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法治观念,加强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以保密和严格考风考纪、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和加强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招生工作的新机制,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二)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进程、招生时间、招生监督电话、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全部公开。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济南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学校开放日活动,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广大考生和家长更方便地了解招生政策,了解各招生学校。

  (三)强化廉政意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试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以对社会、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对借工作之便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招生监督电话:88023456,6660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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