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思想品德
济南市201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
思想品德
Ⅰ.命题指导思想
一、命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2003年版)和《济南市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二、命题要有利于促进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有利于引领初中学生主动学习,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
三、命题应重视“新材料、新情境”的创设,重视与学生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联系;在体现学生应有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知识解决道德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命题保持相对稳定,力求科学、准确、公平、规范,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1.获取和解读信息
能够从题目的文字表述中获取回答问题的有关信息。
能够快速、全面、准确地从图、表等形式中获取回答问题的有关信息。
能够准确和完整地理解并整合所获取的有关信息。
2.调动和运用知识
能够根据从题目获取和解读的试题信息,有针对性地调动有关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方面的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做出正确的判断。
能够调动和运用自主学习过程中获得的重大时事和相关信息。
能够展现出检索和选用自己“知识库”中有用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
3.描述和阐释事物
能够用简洁的语言描述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
能综合阐释或评价现实问题。
4.论证和探究问题
根据有关信息,调动和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或者提出体现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的问题。
综合使用题目提供的信息、课堂学习或自主学习获得的知识、方法,提出比较必要的论据,论证和探究问题,得出合理的结论。
能用顺畅的语言、清晰的层次、正确的逻辑关系,表达出论证、探究的过程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