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济南市初中学生理化实验能力考查说明
2013年济南市初中学生理化学科实验能力考查说明
一、考查性质
2013年济南市初中学生理化学科实验能力考查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学生进行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考查成绩将作为学生在校日常学习成绩计入学生成长记录档案。按照《济南市201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济教行字[2010]17号)文件要求"初中生物、理化实验操作日常学习成绩等级考核为C(含C级)级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二、命题原则
⒈有利于促进初中学校开齐开全课程、加强科学实验教学。
⒉有利于促进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
⒊有利于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的提高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考查内容
2013年济南市初中学生理化学科实验能力考查的内容为物理学科和化学学科的各6个实验,具体实验名称如下。
物理学科:
⒈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
⒉探究滑动摩擦力与哪些因素有关
⒊测量固体和液体的密度
⒋观察水的沸腾
⒌测量小灯泡的电功率
⒍探究感应电流产生的条件
化学学科:
1.实验验证质量守恒定律
2.二氧化碳的制取和性质
3.自制酸碱指示剂及物质的检验
4.探究温度对硝酸钾溶解限量的影响
5.盐酸pH测定及物质的鉴别、铁与硫酸铜溶液的反应
6.验证酸与盐的某些化学性质
四、形式及要求
⒈2013年济南市初中学生理化学科实验能力考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设置为考点的初中学校负责实施。
⒉2013年济南市初中学生理化学科实验能力考查(考查科目二选一,由学生抽签决定)在2013年3月11日~3月29日之间进行,每场实验能力考查的时间为10分钟。
⒊2013年济南市理化学科实验能力考查按学科设立考场,每个考场由18名学生同时参加考查,6名评分教师(每两位评分教师为一组,负责6名考生)评分,另有监考人员2名、实验教师1名。
⒋以列入2013年济南市理化学科实验能力考查内容的物理学科和化学学科各6个实验为依据分别拟定6份学科实验能力考查试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实验规范、基本实验技能及相关的实验能力。
五、评分标准
2013年济南市初中学生理化学科实验能力考查的评分总分为10分,转化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后作为理化学科实验能力考查成绩于次日上午张榜公示,公示期三天。评分标准如下:
⒈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熟练、规范地按要求完成实验且实验习惯良好者,得10分。
⒉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比较熟练、比较规范地按要求完成实验且实验习惯良好者,得9分。
⒊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比较规范地按要求完成实验且实验习惯良好者,得8分。
⒋基本上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比较规范地按要求完成实验且实验习惯较好者,得7分。
⒌勉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实验且实验习惯较好者,得6分。
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部分实验但实验习惯较好者,得5分。
⒎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部分实验但实验习惯较差者,得4分。
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分实验但出现重大错误者,得3分。
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分实验但出现重大错误且造成器材损坏者,酌情得1~2分。
⒑不参加学科实验能力考查或虽参加学科实验能力考查但不能进行实验者,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