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塘栖中学2018年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2018-04-11 10:20:22BUTI_SUN
一、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情操,遵规守纪,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无严重违纪记录。
2.有远大理想,有较强的人生规划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全部合格基础上获得2A及以上。
4.身心健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体育成绩合格,无重大疾病。
(二)报名条件
1.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1)在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三期末抽测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折半)总分成绩排名在全区参考人数的前60%(311分)及以内者。
(2)在2017学年余杭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测评中“运动与健康”项目为A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初中期间获余杭区级及以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甲组单项前三名、乙组单项前二名。
②初中期间获余杭区级及以上中学生男子足球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首发名单)。
③初中期间获余杭区级及以上中学生女子排球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首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