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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杭州中考普高第一批投档录取政策公布

2017-04-27 10:52:29中考网编辑

  2017杭州中考普高第一批投档录取政策公布

  (1)确定投档位次。

  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对符合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招生录取前置条件,并上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1:1.05左右的比例划定)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即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及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每位考生的投档位次。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投档先后位次。

  ①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

  ②升学考试中语文、数学两科成绩合计成绩高的考生;

  ③升学考试中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④升学考试中科学成绩高的考生;

  ⑤升学考试中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成绩高的考生;

  ⑥升学考试中体育成绩高的考生。

  (2)投档录取。

  投档时,计算机按已排定的投档先后位次,逐个对每位考生进行投档,前一考生投档完毕,再对下一考生进行投档;在对每位考生进行投档录取时,根据“遵循志愿”原则,对该考生所填报的①、②、③、④、⑤五个志愿,从志愿①学校到志愿⑤学校逐一进行投档,先投档到志愿①学校,如该学校未满额(即已投档录取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该生就被志愿①学校录取,否则再投档到志愿②学校,依此类推。当考生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就不再继续投档。

  在投档录取过程中,当招生学校的投档录取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相等时,最后一个投档位次考生的投档分数,即为该学校的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投档分数与该校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相同,但投档位次排在上述考生之后的其他考生不再向该校投档)。

  (3)补报志愿。

  根据以上办法投档录取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的次日,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通过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补报志愿,并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向招生未满学校投档,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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