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十五中保送生推荐实施办法(2)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讲究方法。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年级前茅。综合能力强,有一定特长。初中三年内所有考查科目总评成绩合格及以上。
4.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推荐工作程序:
1.成立杭十五中教育集团省一级重点和特色示范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公示。
2.召开初三年级班主任会议,公布保送生推荐信息和相关要求。
3.召开初三年级全体学生和家长会,宣读市区保送生工作有关文件,公布学校推荐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明确内容,张榜公示。
4.根据谁加分谁举证的原则,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准备相关材料,并上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校执行小组根据申请学生德、智、体诸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定所有申请保送学生的先后位次,并向申请保送的全体学生和家长公布全部申请保送学生综合评分的构成、结果和排定位次。
5.召开保送生选校家长会,学生本人按综合成绩依次确定保送学校,直到名额用完为止。确定最终保送生推荐名单并张榜公示。
6.按规定日程上交最终经公示后的保送生推荐名单及材料。
五、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保送预选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得分、荣誉得分和综合能力得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综合成绩的95%,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考试成绩得分;荣誉和综合能力得分所占权重不超过综合成绩的5%,主要指荣誉和德育、科技(含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等各项竞赛成绩得分。最后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
(一)学业成绩
1.学业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品/历史与社会学科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初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其中初三学年第二学期各科的考试成绩将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统一组织的一次全区测试取得。其计算方法:七(上)期末考试总分的10%+七(下)期末考试总分的10%+八(上)期末考试总分的15%+八(下)期末考试总分的15%+九(上)期末考试总分的25%+九(下)区统一测试总分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