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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杭州民办东方中学中澳合作高中课程招生办法

2016-05-05 16:16:29中考网整理

  杭州民办东方中学中澳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2016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杭州民办东方中学与澳大利亚教育昆士兰国际合作举办的"中澳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经省教育厅批准(浙教许可〔2016〕3号)、教育部备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PDE33AU5A20110507N)。

  杭州民办东方中学中澳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由中国普通高中基础课程和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政府教育部官方典范世界通行高中课程(简称QCE课程)组成。中国普通高中基础课程由中方教师按照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教授,成绩合格的学生在符合其他毕业条件的基础上可获得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QCE课程是澳大利亚优势教育体系的一个浓缩体现,它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以及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品质的课程价值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其毕业文凭得到澳洲所有大学及其它英语国家大学的认可。QCE课程班开设的澳洲课程有:英语、数学A、数学B、物理、澳洲中文五门学科,澳洲中文由中方教师任教,其余学科均由澳方教师全英文教学,并同时安排中方教师辅助教学。

  一、依据和原则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6〕3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6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6〕54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杭州民办东方中学中澳合作高中课程教育项目(以下简称"中外合作班")2016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学校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2.成立以学校党总支纪检委员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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